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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豫渝陕川5省9市在十堰共商金融稳定机制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2-09-14          文章来源:秦楚网

     

13日下午,鄂豫渝陕川毗邻地区第八届金融稳定协调机制联席会议在十堰召开

      秦楚网讯 记者 闵波 报道:13日下午,鄂豫渝陕川毗邻地区第八届金融稳定协调机制联席会议在十堰召开,5省9市金融部门负责人共商金融稳定机制。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副行长赵以邗、十堰市副市长张歌莺出席会议。

      2005年,鄂豫渝陕毗邻地区金融稳定协调机制联席会议在十堰首次召开,经过八年发展,成员单位由最初的的5个发展到9个,地域由鄂豫渝陕4省5地,拓展到鄂豫渝陕川5省9个地市,包括十堰市、南阳市、万州市、安康市、商洛市、汉中市、达州市、巴中市、广元市。此次会议,成员单位代表交流了本辖区经济金融运行和维护金融稳定工作的经验及做法,并重点围绕如何完善对“影子银行”的监测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讨论修订了鄂豫渝陕川五省市毗邻地区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各项制度;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书。

      张歌莺在致辞中说,鄂豫渝陕川毗邻地区第八届金融稳定协调机制联席会议在十堰召开,为十堰提供了难得的学习、交流和发展机会,我们将维护金融稳定的新理念融入到十堰金融业改革发展的实践之中,让金融与经济协调稳健发展,共兴共荣,为积极推进十堰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赵以邗说,鄂豫渝陕川毗邻地区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创于十堰、源于十堰,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他强调,要进一步加强日常工作的信息交流和协作,确保工作交流常态化;要进一步加强对跨行业、跨市场、跨区域金融风险监测评估的协作和交流,及时预警、及时通报、确保将金融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要进一步加强毗邻地区系统性风险处置协作和交流,提高应对能力,确保金融风险不扩散、不蔓延;要进一步加强打击民间非法借贷、非法集资、地下钱庄,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确保一方金融安全。

      据悉,我市现有银行类金融机构10家,其中: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5家,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2家,政策性银行1家,农村信用联社1家,邮政储蓄银行1家。现有非银行类金融机构37家,其中:保险类机构23家、证券类机构3家、小额贷款公司11家。2011年,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达到1016.5亿元,比年初增加156.8亿元,增长18.2%;各项贷款余额达到488.5亿元,比年初增加100.7亿元,增长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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